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07-03 浏览量:93
一、出走18年的母亲回来能分割遗产吗
出走18年的母亲回来能否分割遗产取决于多种情况。通常在被继承人去世且无遗嘱时,母亲作为配偶属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分割遗产的权利。然而,若母亲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经法院判决确认后,便不能分割遗产。若有遗嘱,则按遗嘱内容执行,若遗嘱明确排除母亲继承权,母亲无法参与分割。
1.若无遗嘱且母亲无丧失继承权情形,应保障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的权利。
2.若母亲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其他继承人可向法院申请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3.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尊重被继承人意愿。
二、出走18年母亲回来分割遗产有法律依据吗
出走18年母亲回来分割遗产通常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母亲作为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一般不会因离家时间长短而丧失。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母亲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则无权分割遗产。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排除了母亲的继承权,那么母亲也不能继承遗产。若母亲出走期间对被继承人未履行抚养或赡养等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其他继承人可主张其少分。
三、出走18年母亲回来分割遗产是否合法
这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被继承人(即去世者)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母亲作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理论上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即便其出走18年,只要婚姻关系存续且未丧失继承权,就不影响其法定继承权。但如果存在《民法典》规定的丧失继承权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其丧失继承权。
另外,若其他继承人能证明母亲在被继承人生前有能力却长期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主张对其少分或不分。所以母亲回来分割遗产是否合法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当探讨出走18年的母亲回来能否分割遗产这一问题时,其背后还关联着不少相关要点。一方面,若存在遗嘱指定了遗产分配,那么即便母亲出走多年回来,遗产分配也需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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