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01-02 浏览量:101
一、离婚什么叫共同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有效期间,由夫妻双方法律意义上共同创造和取得的所有财产。这其中既包括夫妻双方在日常工作中所得到的工资、奖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也包含了通过进行生产活动、经营企业、参与投资而产生的收益,同时还涵盖了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而来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仅属于某一方的财产则不在此列)等等。简而言之,夫妻共有财产即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共同努力所得,或者是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各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以下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
夫妻共有财产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创造和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及继承或赠与财产(特定遗嘱或赠与合同除外)。这些财产是夫妻共同努力或共同拥有的结果。